股東會旺季將報到
股東會融券回補旺季即將到來!台灣證券交易所今提醒投資人,應留意融券部位的最後回補日期。因為按照公司法規定,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常會,應在每會計年度終了後6個月內召開,並於開會前停止過戶60日。投資人若要參加股東常會,必須在停止過戶前交割完成,才有權利參加。
舉例說明,如果上市公司股東常會開會日期,是在103年6月12日召開,停止股票過戶的起訖日期,就是103年4月14日至103年6月12日,則融券最後回補日為停止過戶起日4月14日往前推算第6個營業日,即4月3日。
證交所指出,信用交易制度中,投資人融資買進的股票,是做為證券商或證金公司的擔保品,證券商或證金公司再以融資擔保品供融券投資人賣出。如果遇到股東常會須確立股東名簿時,為了讓融資買進投資人得以如數參加,現行規定融券賣出者應於停止過戶第六個營業日前,還券了結。
證交所解釋,如果融券投資人直到最後回補日仍未自行補回,證券商或證金公司將在第二天,開始進行處分買回,以辦理融資投資人過戶事宜。
證交所還提醒,對於有董監改選題材的報導,建議投資人應多查看上市櫃公司的重大訊息及財務業務,千萬不要隨意聽信軋空飆漲行情等謠言,以免得不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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